弋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增)选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0年4月1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区委及街道等单位人员工作变动,部分代表出缺,需进行代表增补。为保障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决定:在马塘街道平山选区补选代表1名、大营选区补(增)选代表2名,澛港街道九龙选区补选代表1名,火龙街道善瑞选区补选代表2名,白马街道新义选区补选代表1名、石硊选区补选代表1名、义兴选区增选代表1名、塔影选区增选代表1名,中南街道芜南选区补选代表1名、西利民二选区补选代表2名、潮音街二选区补选代表1名,南瑞街道李巷一选区补选代表1名、南街二选区补选代表1名、铁桥二选区补选代表1名、奥园二选区补选代表2名,共计增(补)选代表19名。
选举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
选举日期为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