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5日在弋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中南街道第八选区选出的弋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明明,提出辞去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弋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明明辞去弋江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