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田文进辞去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31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不在芜湖市工作,田文进提出辞去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弋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田文进辞去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