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 在区政府602会议室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忠旺集团芜湖精铝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报告
2.听取和通过弋江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
3.人事任免。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招商局局长;各街道(中心)人大工委主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缪辉、陈梅兰、姚维荣、汪正兴。
邀请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
三、会议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于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前将会议材料打印一式50份,与电子文档一并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箱:yjrd151@126.com。
请区委宣传部届时派员报道会议情况。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