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议案建议

弋江区人大建立“四个事先”机制督办代表议案建议

发布时间:2017-09-21 00:00 来源:弋江区 发布者:弋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到:
    弋江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领衔代表全程参与议案建议督办活动,建立了“四个事先”机制,把督办和承办工作放在“阳光下”,接受代表监督:
    一是事先对议案建议内容进行审阅,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原文进行研读,对案由案据表述模糊或者不全面的议案建议,积极与代表本人及所在代表团沟通,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如:关于建立完善社区(村)工作者待遇保障机制的议案,就是在提高村(居)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的内容基础上的扩展,进一步提升代表提出议案的份量。该件议案站位高,便于区政府从宏观上的、全局上把握,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过反复调研,多轮征求意见,2017年6月,出台了《弋江区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及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全区村、涉农社区干部报酬的指导意见(试行),健全了社区聘用人员工薪增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规范村干部报酬发放,从政策层面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
    二是事先对承办单位答复意见进行审查,提出督办意见。在督办“关于建立完善社区(村)工作者待遇保障机制的议案”过程中,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督办组提出了注重宏观层面把握、加强激励考核等方面的意见,区人社局根据督办组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将答复函再向代表征求意见。在督办“关于合理利用已征未用土地的议案”的过程中,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承办部门先后两次向督办组汇报办理情况,因答复函说明理由不充分、提法欠妥,予以重新办理。
    三是事先对涉及建设类议案建议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工程序时进度。为防止建设类议案建议办理“文来文往”,出现“空对空”问题,建设工地必须现场察看。在督办“澛港新镇西区拆除的摊点群场地建成停车场的建议”过程中,察看停车位改建现场时,提出要加强人、财、物、时间保障的总体要求,并针对澛港新镇部分居民从事货运的情况,提出了要预留部分大、中型车位的具体要求,改造工程得到代表和周边群众的认可。让代表对承办结果的评价,从“答复满意”真正到“结果满意”。
四是事先对代表答复意见进行梳理,对部分建议件退回重办。对代表回复的评价意见进行了梳理,发现有1件建议代表未表明意见,5件建议代表表明“基本满意” 。经主任会议研究,6件建议均退回重办。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密切与代表联系,主动找代表谈心,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截止2017年9月上旬,该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45件建议,承办单位现均已办复,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回复评价均满意。